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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企业已通过ISO9000-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
海关注册登记编码:3703961940
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号;200510045417.0

组盘
玻璃菜板,玻璃杯垫
方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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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孟友企业营销中心销售计划部滞销产品退换货制度

 

 

第一章 总则

为给广大经销商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,减少经销商的库存积压,加速资金流动,凡经营孟友品牌系列产品所有经销商的库存滞销商品,均可按照以下规定给予换货。

第二章 滞销产品退换货规定

第一条:自公司发货之日起2个月内未能形成销售,内外包装完好的,各办事处和物流承诺给予换货处理,换货费用由经销商承担。同时公司对物流及各业务部承诺:对于其内部不能自行调节的此类货物,给予3个月的退货期,过期不候,但退货前必须知会销售计划部并提交退货清单。

第二条:对于超出期限的滞销产品换货前,经销商须向业务部主管经理、区域经理或物流提出申请,如在当地能够进行调配的,可由当地办事处经理、区域经理或物流给予调配,如无法调配的,由主管业务经理、区域经理填写换货申请表并传真回公司销售计划部。

第三条:审核批准后,由业务主管或物流先行换货,再将该批滞销商品托运回公司,每箱必须附产品清单,以方便物流部清点。滞销品发回公司的手续视同发货手续,必须有库管员、储运员和业务主管经理的签字。物流的退货,需由主管部门经理清点签字。未经公司审批的,物流储运部不予处理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户经营商自行承担.

第四条:实际的滞销品退换货数量以公司物流储运部清点验收为准。

第五条:滞销品退换货的运输费用由经销商承担。如因多次运输或经销商存放不当而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的,更换包装费用由经销商承担。

第六条:退换日期:每月的25-30号办理.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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